释义 |
法律分析:全勤奖,是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制度,完善内部奖惩管理规定及福利制度,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促进公司管理工作而设置的一项奖惩制度。全勤奖顾名思义即用工当月在公司规定的上班时间内未出现任何迟到、早退、请假、旷工者,公司给予全勤奖。故,请病假即用工当月非全勤,公司当然可不给予全勤奖励。 法律依据:《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十六条 工人职员疾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连续医疗期间在六个月以内者,根据劳动保险条例第十三条乙款的规定,应由该企业行政方面或资方按下列标准支付病伤假期工资:本企业工龄不满二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六十;已满二年不满四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七十;已满四年不满六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八十;已满六年不满八年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九十;已满八年及八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百分之一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