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决议;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财务会计报告;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十三条 公司公开发行新股,应当报送募股申请和下列文件: (一)公司营业执照; (二)公司章程; (三)股东大会决议; (四)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公开发行募集文件; (五)财务会计报告; (六)代收股款银行的名称及地址。 依照本法规定聘请保荐人的,还应当报送保荐人出具的发行保荐书。依照本法规定实行承销的,还应当报送承销机构名称及有关的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