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签章只签字有效么 |
释义 | 不一样签字,顾名思义就是在合同或者协议上签自己的名字,这里的名字通常指身份证上的法定姓名。签章是签字与盖章是并列关系,只有在签字与盖章均具备的条件下,该协议方可生效。双方当事人该项约定意思表示清楚、真实,应认定为有效。当然,这类案件主张协议未生效的一方往往是只签字或只盖章,但是在一方履行合同,另一方接受合同履行的情形下,无论是约定“签字、盖章”还是“签字盖章”,其实均可。 当事人有约定必须盖章的除外。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如果在订立合同时需要签章,那么只是签字是不可以的。“签章”可以理解为既要签字又要盖章,即需要同时具备两个条件,缺一样都可能都会受到影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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