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事诉讼证据书证是什么 |
释义 | 书证是指以文字、符号、图形等所记载的内容或表达的思想来证明案件真实的证据。这种物品之所以称为书证,不仅因它的外观呈书面形式,而更重要的是它记载或表示的内容能够证明案件事实。从司法实践来看,书证的表现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从书证的表达方式上来看,有书写的、打印的,也有刻制的等;从书证的载体上来看,有纸张、竹木、布料以及石块等。而具体的表现形式上,常见的有合同、文书、票据、商标图案等等。 一、民事诉讼审理过程是什么样的 民事诉讼审理过程一审程序应包括起诉、受理、立案、庭前证据交换、准备审理和开庭几个步骤。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具体诉讼程序如下:(一)起诉,原告除向人民法院递交诉状正本外,还应按被告及第三人的人数提供诉状副本等。 (二)起诉状内容应包括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等等。(三)受理,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予以立案。不符合法定条件的,7日内裁定不予受理。(四)立案,经审查认为起诉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填写立案审批表,由负责审查起诉的审判人员决定立案。(五)庭前证据交换。(六)审理前的准备。(七)开庭审理。 二、提起民事诉讼时需准备什么 民事起诉状,对方身份证复印件,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即对方欠款的证据)。 人民法院在收到起诉材料后,会在七日内决定是否受理、立案。对于不予受理的,会作出裁定书;若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受理立案后,人民法院会安排时间开庭审理。适用普通程序的,人民法院会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的,经批准可以延长,并会出具延期审理通知书。人民法院在审理结束的,会依法判决并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书中会写明判决结果和作出该判决的理由。 当事人若对判决不服的,可在收到判决书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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