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的主要构成要件 |
释义 | 交通事故的主要构成要件如下: 1、道路要件。交通事故必须是在公共道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道路是构成交通和交通事故的空间条件,没有道路就谈不上道路交通事故。 2、车辆要件。道路交通事故必须是车辆所致的交通事故。 3、交通要件。交通事故必须是车辆在运行过程中发生的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引发因素: 1、客观因素。道路、气象等原因,也可引起事故发生。 2、车况不佳。车辆技术状况不良,尤其是制动系统、转向系统、前桥、后桥有故障,没有及时检查、维修。 3、疏忽大意。当事人由于心理或者生理方面的原因,没有正确观察和判断外界事物而造成精力分散、反应迟钝,表现为观望不周、措施不及或者不当。还有当事人依靠自己的主观想象判断事务或者过高估计自己的技术,过分自信,对前方、左右车辆、行人形态、道路情况等,未判断清楚就盲目通行。 4、操作失误。驾驶车辆的人员技术不熟练,经验不足,缺乏安全行车常识,未掌握复杂道路行车的特点,遇有突然情况惊慌失措,发生操作错误。 5、违反规定。当事人由于不按交通法规和其他交通安全规定行车或者走路,致使交通事故发生。如酒后开车、非驾驶人员开车、超速行驶、争道抢行、违章装载、超员、疲劳驾驶、行人不走人行横道等原因造成交通违法的交通事故。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 第二十八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设置、移动、占用、损毁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的树木或者其他植物,设置的广告牌、管线等,应当与交通设施保持必要的距离,不得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不得妨碍安全视距,不得影响通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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