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驾校退费标准: 1.未参加科目一培训的、完成科目一考试后由于驾校原因60天内未能安排学员参加科目二培训的,应予全部退费。 2.已经完成科目一考试,因为学员个人原因未参加科目二培训的,退还扣除教材费、理科培训费及辅导材料费之后的培训费。 3.已参加科目二培训、培训学时未超过科目二总学时三分之一且未超过培训期90天的,退还培训费的50%。 4.完成科目二考试后,培训机构90天内仍不安排学员参加科目三培训的,退还培训费的50%。 5.由于学员个人原因已参加完科目二培训未参加科目三培训的,或者由于学员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期限的不退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