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动迁签约后钥匙不交 |
释义 | 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时,我们需要注意的是支付补偿的时间,我们应约定支付金额、支付期限,以及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发生违约,可要求其继续履行义务、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在和拆迁方签订安置补偿协议时,一定要注意协议内容是否约定明确,如果不明确不要签字,不要盲目相信拆迁工作人员的口头承诺。 一、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什么 在签订征地协议时需要注意的事项有: 1.审查签订合同的主体是否合法。和我们签订拆迁协议的一定要是征收方,具有法人资格,否则合同的签订会因为主体不明确、主体没有承担法律责任的能力而面临无法履行的风险。比如拆迁指挥部、拆迁办公室之类的机构,是不具备法人的主体资格的 2.协议内容是否明确。拆迁补偿协议中应该包含以下基本信息:补偿方式、补偿款额度、其他补偿的额度以及明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选择产权调换的应该注明安置房的位置、面积、户型、装修等,如果没有明确约定,在实际履行中都会产生各种各样的纠纷。 3.协议履行程序。一些拆迁方在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后会要求被拆迁人马上搬出,只有在被拆迁人搬出交钥匙时才会支付补偿,还有一些更过分的是,你搬走之后才会把协议的原件和拆迁款一起给被拆迁人,这种履行程序存在很大的隐患,所以签订补偿协议,基本信息很明确,主体也没有问题,那么就要关注协议履行程序是否合理。 二、合同签了能不能毁约 合同签了也能毁约,但是,违约方需要对此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违约方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但存在法定变更或合同无效的情形时,是可以反悔的。合同一旦签订,即产生法律效力。如果该合同有与法律相悖的条款,该条款即自始无效。 合同签订后违约的处理办法如下: 1、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不论违约方是否情愿,只要存在继续履行的可能性,非违约方就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原合同约定的义务; 2、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不管是否发生了损害,只要有明确约定,违约方就应当支付违约金; 3、定金责任,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4、要求对方赔偿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经营者对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三、需要签拆迁补偿协议吗 1、协议的主体。被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主体应当是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负责房屋征收与补偿的部门。这里的房屋征收部门可以是市、县级人民政府专门设立的房屋征收部门,也可以是现有的部门(如房地产管理部门、建设主管部门),但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实施单位不应当以盈利为目的。2、补偿方式。拆迁补偿的方式要做出明确的约定,是选择产权置换还是货币补偿,又或者是两者结合的情况。3、补偿金额。明确协议上的补偿金额是否与之前协商、口头承诺的结果一致,避免拆迁方在金额数字上弄虚作假,做小动作。4、支付期限。对补偿款支付的时间要明确约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六条第二款拆迁估价机构的确定应当公开、透明,采取被拆迁人投票或拆迁当事人抽签等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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