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在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出示证据有哪些要求
释义
    1、在法庭审理中,公诉人应当客观、全面、公正地向法庭出示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明被告人有罪、罪重或者罪轻的证据。
    2、法律依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三百九十九条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程序
    1、程序启动。在法庭调查过程中,被告人有权提出其审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意见,并提供相关线索或者证据。
    2、法庭初步审查。程序启动后,法庭应当进行审查。合议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没有疑问的,可以直接对起诉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调查;对供述取得的合法性有疑问的,则由公诉人对取证的合法性举证。
    3、控方证明。公诉人应当向法庭提供讯问笔录、原始的讯问过程录音录像或者其他证据,提请法庭通知讯问时其他在场人员或者其他证人出庭作证,仍不能排除刑讯逼供嫌疑的,提请法庭通知讯问人员出庭作证,对该供述取得的合法性予以证明。
    4、双方质证。公诉人举证后,控辩双方可以就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取得是否合法的问题进行质证、辩论。
    5、法庭处理。法庭对被告人审判前供述的合法性问题作出裁定:如公诉人的证明达到确实、充分的程度,能够排除被告人审判前供述属非法取得的,法庭确认该供述的合法性,准许当庭宣读、质证;否则,法庭对该供述予以排除,不作为定案的根据。
    例外情形:不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情形
    1、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不适用于大陪审团审理。在美国联邦诉讼中还保留了大陪审团制度,由于大陪审团审理的结果并不是对被告人的最终定罪,所以不适用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2、善意的例外。意指如果执行搜查、扣押的侦查机关本于善意相信自己执行的行为是合法的,纵然事后确认该搜查、扣押行为违法,则因此得到的证据不在排除之列,例外的可以被保留下来。
    二、检察院刑事抗诉最新规定
    根据《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五百八十四条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裁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提出抗诉:(一)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二)有确实、充分证据证明有罪而判无罪,或者无罪判有罪的;(三)重罪轻判,轻罪重判,适用刑罚明显不当的;(四)认定罪名不正确,一罪判数罪、数罪判一罪,影响量刑或者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五)免除刑事处罚或者适用缓刑、禁止令、限制减刑错误的;(六)人民法院在审理过程中严重违反法律规定的诉讼程序的。
    三、哪些情形可以延期开庭审理?
    (一)、民事案件中可以延期开庭审理的情况是:
    1、必须到庭的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有正当理由没有到庭的;
    2、当事人临时提出回避申请的;
    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勘验,或者需要补充调查的;
    4、其他应当延期的情形。
    (二)、刑事案件中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况是:
    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
    3、由于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
    (三)、除此之外,在刑事诉讼中,因为公诉人的建议可以延期审理的情况是:
    1、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或者遗漏罪行、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需要补充侦查或者补充提供证据的;
    2、被告人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或者提供重要线索,需要补充侦查进行查证的;
    3、发现遗漏罪行或者遗漏同案犯罪嫌疑人,虽不需要补充侦查和补充提供证据,但需要补、追加或者变更起诉的;
    4、申请人民法院通知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或者有专门知识的人出庭提出意见的;
    5、需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
    6、公诉人出示、宣读开庭前移送人民法院的证据以外的证据,或者补充、变更起诉,需要给予被告人、辩护人必要时间进行辩护准备的;
    7、被告人、辩护人向法庭出示公诉人不掌握的与定罪量刑有关的证据,需要调查核实的;
    8、公诉人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进行证明,需要调查核实的。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26 5:22: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