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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住房公积金有什么条件
释义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国家为职工提供的政策性低息住房贷款。是指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借款人,在购买、建造、大修自住住房时,以其所购(建)住房或其他具有所有权的财产作为抵押物或质押物,或由第三人为其贷款提供保证并承担偿还本息连带责任,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的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的住房贷款。具备条件
    1、贷款人须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2、自申请之日向前推,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夫妻都缴存公积金的只允许一人贷款);
    3、有符合法律规定的购房、建房、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
    4、具有一定比例的自筹资金。购买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20%(购买二手房或建房、大修住房的,自筹资金不低于总房价的30%);
    5、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由所在单位出具月收入证明);
    6、同意用所购住房或具有完全产权的自有住房或第三人住房做抵押,或用贷款银行认可的有价证券、银行定期存单进行质押,或由贷款银行认可的法人、组织或第三人提供保证。申请方法借款人申请贷款时,应准备以下资料:
    1、借款人及配偶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或离婚证、法院判决书、裁定书,单位出具的未婚或离婚未再婚证明等);
    2、稳定的经济收入证明材料(单位工资收入证明等);
    3、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证明;
    4、与售房单位签订的购房合同、协议(自建住房的需要提供土地、规划部门的批件);
    5、本人及配偶共同填写好的借款申请审批表;
    6、要有不低于总房价20%的房款(首付款)收据(购买私产房,建造、大修自住住房需出具不低于总房款30%的自筹资金证明);
    7、借款人出具的质押权利清单、权属证明文件(或保证人出具的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承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利率和限额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期限为1至20年。但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自贷款发放之日起到国家法定离退休年龄的年限(男60岁,女55岁)。推算公式为:贷款年限≤借款人法定离退休年龄—借款人现年龄(周岁)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利率执行国家规定的优惠利率,比银行按揭贷款利率平均低1个百分点。其中1—5年期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0‰,年利率3.6%;5年以上期贷款利率为:月利率3.375‰,年利率4.05%。遇法定利率调整,于下年初开始按相应利率档次执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限额一般不超过20万元。超过20万元的由中心审贷委员会审批。一般以借款人月还款额不超过其家庭收入的50%的比例确定贷款额(但还款能力强的,条件可适当放宽)。
    法律依据: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全文》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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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4 21:4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