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何前往户口所在地派出所? |
释义 | 居民身份证丢失后是否需要登报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而登报声明并不是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必要步骤。实行身份证挂失系统以后,公民身份证丢失一般只需要带上户口簿到就近派出所办理挂失手续,若当地明确要求登报声明才可以办理挂失手续,就只能按照当地流程进行办理。 法律分析 居民身份证丢失后,是否需要登报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的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而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因此,登报声明并不是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必要步骤。 实行身份证挂失系统以后,公民身份证丢失一般只需要带上户口簿到就近派出所办理挂失手续的,若当地明确要求登报声明才可以办理挂失手续,就只能按照当地流程进行办理。(一)关于建立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失招领制度的意见》(二)建立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制度就近办理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全国公安机关户籍派出所、办证大厅受理公民居民身份证挂失申报。公民居民身份证丢失、被盗的,可持居民户口本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申报挂失并办理补领手续;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可到就近的户籍派出所或者办证大厅申报挂失。符合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条件的,可在异地受理点办理补领手续。 结语 居民身份证丢失后,不需要登报声明。实行身份证挂失系统后,公民只需要带上户口簿到就近派出所办理挂失手续,若当地明确要求登报声明才可以办理挂失手续,就只能按照当地流程进行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一、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工本费标准为:申领、换领、换发20元/证,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40元/证。公民因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可以申请临时居民身份证,工本费为10元/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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