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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迁户口之后户籍所在地怎么填写
释义
    户口迁移后,户籍所在地填写的是迁移后的户籍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指的是户口本上现在的住址,所以户口迁移了,户籍所在地也随之改变。户口迁到什么地方,户籍所在地就是什么地方。户口迁出后,户口所在地随同发生变化,指迁入户口的地区。如果未发生户口迁移等,户籍所在地将不变。如果办理了户籍迁移,户籍所在地就是迁移后的地方,如大学入学迁户、参军、搬迁等等情况。
    一、离婚后女方的户口迁移手续是什么
    迁户口一般是指,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将户口从原住地迁移到现住地的行为。向迁入地的派出所提出户口迁入申请。接着如果迁入地派出对当事人的材料和证件审核通过后,就会签发准予迁入证明;审核不通过的,派出所会作出说明。然后要向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如果审核通过,则会给办理户口迁出,并开具户口迁移证。最后当事人到迁入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办新身份证。
    二、常住户籍所在地是什么意思?
    常驻户籍所在地是国家根据户籍制度所确定的一种称呼,原则上人员应当在户籍所在地进行生活,如果离开应当进行户口迁移,其目的是方便统计人口和管理,在法律上也作为诉讼管辖的依据。但随着现在人口流动性的增强,人户分离的现象比较普遍,如果某人在其他地方长期居住满一年以上的,居住地则作为某人的住所地。在法律上讲,户口登记地就是常住户口所在地,也就是户籍地,如果公民人户分离,因此,一旦涉及公民身份证明、户籍迁移等与户口有关的问题,还是以该公民户籍地为准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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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1:0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