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未成年可以起诉他人吗 |
释义 | 未成年可以起诉他人。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并适应未成年人生理、心理特点和健康成长的需要,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因未成年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不能亲自进行诉讼,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以代理人的名义进行诉讼,其原告人应当是权益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本人。 未成年人有哪些人身权利 未成年人享有的人身权利有以下: 1、生命健康权是公民最基本、最重要的权利,是公民享受其他权利的基础; 2、未成年人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由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后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 3、肖像权是指未成年人对以各种形式反映自己容貌特征的个人形象享有的专有权; 4、名誉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名誉、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的权利; 5、荣誉权是指未成年人有接受政府、社会组织、单位对自己的表彰、嘉奖和授予荣誉称号并对荣誉加以维护的权利; 6、隐私权是指未成年人享有的个人生活不被公众知晓,禁止他人非法干涉的权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六条 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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