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起诉状要不要写被告委托代理人? |
释义 | 民事诉讼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和第八十六条规定,送达诉讼文书时,可以直接交给受送达人或其代理人签收,也可以邀请代表到场记录拒收情况,或者留在住所并记录送达过程,都视为有效送达。 法律分析 在民事诉讼中,接受起诉状送达时,如果属于民事诉讼法中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规定情形的,不需要委托书。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送达诉讼文书,应当直接送交受送达人。受送达人是公民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成年家属签收;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受送达人有诉讼代理人的,可以送交其代理人签收;受送达人已向人民法院指定代收人的,送交代收人签收。受送达人的同住成年家属,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负责收件的人,诉讼代理人或者代收人在送达回证上签收的日期为送达日期。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接收诉讼文书的,送达人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也可以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 拓展延伸 被告是否必须指定代理人提交起诉状? 在提交起诉状时,被告是否必须指定代理人是一个常见的法律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被告并非必须指定代理人来提交起诉状。然而,如果被告无法亲自出庭或处理法律事务,委托代理人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委托代理人可以是律师或其他合适的人选,他们将代表被告行使其权益并进行法律程序。尽管这并非强制要求,但选择指定代理人可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并能有效维护被告的权益。因此,被告是否必须指定代理人提交起诉状取决于具体情况和被告的需求。 结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和第八十六条,受送达人在民事诉讼中接受起诉状送达时,根据具体情况是否需要委托书。被告在提交起诉状时并非必须指定代理人,但如果被告无法亲自出庭或处理法律事务,委托代理人是一种常见的做法。委托代理人将代表被告行使其权益并进行法律程序,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并维护被告的权益。因此,被告是否必须指定代理人提交起诉状取决于具体情况和被告的需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三十九条 律师不得在同一案件中为双方当事人担任代理人,不得代理与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有利益冲突的法律事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21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五章 诉讼参加人 第二节 诉讼代理人 第六十一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2017修正):第四章 律师的业务和权利、义务 第四十一条 曾经担任法官、检察官的律师,从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离任后二年内,不得担任诉讼代理人或者辩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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