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济南市的土地使用证是在那里颁发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 济南市的土地使用证由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颁发,但是在2015年3月1日,集体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证已经停办,统一发放不动产权证书,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之前颁发的不动产权属证书仍然有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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