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和破产财产的分配清偿顺序
释义
    法律分析:公司破产清算的程序:
    1、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2、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
    3、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4、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
    6、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破产财产的分配清偿顺序:
    1、优先拨付:破产费用,清算期间尚未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的生活费、医疗费,国有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职工的生活费从破产清算费中支付。
    2、第一顺序清偿款项: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在破产前为维生产经营、向职工筹借的款项,企业欠职工集资款,退休人员的养老保险统筹金,企业欠非正式职工的劳动报酬。
    3、第二顺序清偿款项:所欠税费。
    4、第三顺序清偿款项:破产债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九十条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依照有关企业破产的法律实施破产清算。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3/1 2:3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