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院执行时财产的分配方式:均为金钱给付执行内容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执行内容同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一、法拍房如何分配 房子被法拍房款分配,有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一个判决书里有多个原告申请执行一个被告,原告没有担保物权的,按照债权的比例清偿; 2、多个判决书里有多个原告申请执行一个被告,原告没有担保物权的,按照哪个法院先查封、扣押、冻结,就先受偿的原则,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二、执行程序中的财产分配顺序是怎样规定的?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 三、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是哪些 1、多个债权人的受偿顺序为: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都没有担保物权的,则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如果是同意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则办理了抵押登记的优先于没有办理登记的受偿。 2、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四百一十四条同一财产向两个以上债权人抵押的,拍卖、变卖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依照下列规定清偿: (一)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按照登记的时间先后确定清偿顺序; (二)抵押权已经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受偿; (三)抵押权未登记的,按照债权比例清偿。 其他可以登记的担保物权,清偿顺序参照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