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破产前能分配债务吗
释义
    法律分析: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分配债务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人民法院受理破产前六个月内,除个别清偿能使债务人财产收益的外,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法律依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一)无偿转让财产的;(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六个月内,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仍对个别债权人进行清偿的,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但是,个别清偿使债务人财产受益的除外。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7 16:4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