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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抵押中的土地可以出资作价吗?
释义
    法律分析:一、抵押中的土地可以出资作价吗?
    根据相关规定,只有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才能直接作价出资,而划拨土地使用权和集体土地需经一定程序方可。而且,土地使用权上不应存在抵押等权利负担。
    1、注册资本中以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公司章程应当就土地使用权出资事宜做出规定。
    以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资的,使用人应当向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后方能作为出资;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先依法征为国有土地后方能作为出资;农村和城市郊区的集体所有的土地(除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应当经县级人民登记注册,核发证明,确认所有权后方能作为出资。
    2、其次,委托具有相关资质的评估公司评估土地使用权的价值。评估之后,才有可能确定自己的股份大小。
    公司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接着,要将土地使用权过户登记于公司的名下。
    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4、而且要注意非货币财产的比例问题。
    公司法规定“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二、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的关系是什么?
    关于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关系的法律法规:
    1、土地使用权可以作价出资,但对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与转让的关系并未给出明确答案。
    2、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
    (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
    (2)国有土地租赁;
    (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房地产管理法施行前房地产开发经营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以下简称《解答》)第18条却规定:“享有土地使用权的一方以土地使用权作为投资与他人合作建房,签订的合建合同是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的一种特殊形式,除办理合建审批手续外,还应依法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
    4、《房地产转让管理规定》第3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前款所称其他合法方式,主要包括下列行为:
    (1)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2)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经营房地产,而使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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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