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法律没有规定开庭后多长时间的判决,主要取决于送达情况、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需要延长的,报上级人民法院批准。人民法院应当申请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自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审结。一审法院应当在给予的审限内作出判决,在此期限内作出判决,不得超过审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第一百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