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般情况下的操作为:填好并盖好章的《工会法人资格变更登记表》一式三份,交回原工会法人资格证书,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机关、事业单位等提供法人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非法定代表人(工会主席)前来办理登记者,需携带工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一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会同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共同研究解决有关劳动关系的重大问题。 第六条 工会应当帮助、指导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并与用人单位建立集体协商机制,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