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律师费用先给或是后给都是可以的,根据双方当事人协商来进行确定,正常委托是先支付和办理委托程序。实践中,律师费可以约定事前支付;也可以选择事后支付;还可以选择事前交一部分,事后再交一部分。如果是风险代理人,首先要办理手续,等待胜诉后再付款,如果败诉,则不予付款。然而,风险代理人应该收取更高的费用。 法律客观: 《律师收费管理办法》 第九条 实行市场调节的律师服务收费,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律师服务收费应当考虑以下主要因素: (一)耗费的工作时间; (二)法律事务的难易程度; (三)委托人的承受能力; (四)律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 (五)律师的社会信誉和工作水平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