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男方婚前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后是谁的 |
释义 |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婚前男方买房婚后加女方名字、产权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夫妻双方用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夫妻一方继承或被赠与的房产等。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赠予所得等。订立财产约定需满足成立有效要件,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分析 男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在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支付了首付和按揭贷款,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并支付了按揭贷款,那么支付的按揭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前一方全款购买房屋,在婚后加上女方的名字,则原则上产权比例各占百分之五十。 一般来说,以下情况的房产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1.夫妻双方在结婚期间用双方共有财产购置的房产; 2.夫妻一方继承或被赠与的房产;但如果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则除外; 3.婚前购买的房产,但房产证是夫妻双方名字的; 4.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但经过双方协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房产需要办理加名手续; 5.在婚期内,夫妻双方的父母为其购买的房产。但如果父母明确表示只归一方所有,则除外。 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拥有的财产,双方均有使用权,可以是物质、资金或抽象财产。在分配财产时,按照国家规定利用同意度量标准评估分配。 一般来说,共同财产包括以下种类: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此外,夫妻或拟结为夫妻的当事人订立财产约定要产生法律效力,必须具备一般民事法律行为成立的有效要件: 1.当事人双方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当事人亲自为其行为,不适用代理; 4.不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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