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主动赠与后法定撤销权的行使条件: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的;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的;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 符合以上条件,可通过法律途径进行撤销赠与。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九条赠与的财产依法需要办理登记或者其他手续的,应当办理有关手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