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学校保险理赔范围是什么? |
释义 | 1、意外人身保险。包括意外事故和意外伤残,其保险责任为学生、幼儿(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时,给付残疾保险金; 2、意外医疗。包括门急诊费用的补贴,此项保障范围较大,体育课摔伤、碰伤、交通意外、煤气中毒、动物咬伤、烫伤等意外事件皆在保障之列; 3、住院医疗补贴。孩子因病住院,只要不属于有限的责任免除之列,就可以申请理赔。 学平险全称“中小学生平安保险”,是属于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一种,也是团体保险的一种,是针对中小学生特点的一种保险。往往由学生入学时自愿投保。由学校代为收取保险费,被保险人只需交纳几十元的保费就可以获得包括意外伤害、意外伤害医疗以及住院医疗在内的多项保障。 学平险是少年儿童投保范围最广,最普遍的一种保险。其最大的特点就是保费便宜而保障范围较为广泛,比较适合未成年学生。 一、人身保险合同的分类 (一)人寿保险合同:人寿保险合同是以被保险人的死亡或生存为保险事故的人身保险合同。 (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或残疾为基本保险责任,可附加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需要医疗或收入损失的保险责任。 (三)健康保险合同:以被保险人因疾病需要医疗或造成残疾或收入损失等为保险责任的人身保险合同。 法律依据:《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健康保险,是指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人因健康原因或者医疗行为的发生给付保险金的保险,主要包括医疗保险、疾病保险、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护理保险以及医疗意外保险等。 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的医疗、康复等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疾病保险,是指发生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时,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失能收入损失保险,是指以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或者意外伤害导致工作能力丧失为给付保险金条件,为被保险人在一定时期内收入减少或者中断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护理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为被保险人日常生活能力障碍引发护理需要提供保障的保险。 本办法所称医疗意外保险,是指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发生不能归责于医疗机构、医护人员责任的医疗损害,为被保险人提供保障的保险。 二、人身意外保险的保障项目有哪些? (一)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死亡给付是全部给付。 (二)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按残疾程度大小分级给付残废保险金。残疾给付是部分给付,最高以死亡给付为限。 (三)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医疗给付规定有最高限额,且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四)住院津贴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在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的时候,对保险公司的理赔标准,理赔范围,理赔条件等这些都要有清晰的了解,不能不清不楚的购买保险,买了保险以后又去埋怨保险公司遇到什么事情都推卸赔付责任。既然是意外保险,那必然就有特定的理赔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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