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物业服务收费是怎样规定的 |
释义 | 法律分析:物业收费标准一般根据业务量和服务质量决定。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主要是根据自主协商的,协商后的价格要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物业费的标准法律没有具体规定,法律只规定了物业服务公司和业主关于物业费可以自行协商,但需要向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备案,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一、物业公司有权停业主水电吗? 小区物业没有权利停水停电。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二、拒交物业费在什么情况下才能支持 下列情况可以拒交物业费: 1、因为房屋质量问题还未交房。 2、将房屋出租赁合同中注明了物业费有租住户缴纳的。 3、物业公司未履行合同的服务责任的。 4、物业公司没有和业主签合同。 5、物业公司提供的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 6、物业公司没有物价管理部门各项审批文件原件。 7、物业公司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的。 8、物业公司不经业主许可自行增加的收费项目小区物业服务不好。 三、不缴纳物业费被起诉的后果是什么 不缴纳物业费被起诉的后果如下: 1、业主无正当理由拒交物业费的,向物业管理企业承担违约责任; 2、业主或者其他行为人拒不履行相关义务的,有关当事人可以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或者投诉; 3、不交物业费被起诉的,法院会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物业公司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物业费,是指物业管理人提供物业服务,接受物业服务的业主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应支付的费用。业主支付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业主拖欠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可以催交,也可以起诉,但是不能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建设单位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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