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保险公司不与赔付的情形· |
释义 | 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在保险事故发生后,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 (3)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制造保险事故的; (4)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伪造、变造的有关证明、资料或者其他证据,编造虚假的事故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程度的。 一、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是什么 保险欺诈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五种: (1)投保人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金。 (2)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对发生的保险事故编造虚假的原因或者夸大损失的程度,骗取保险金。 (3)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4)投保人、被保险人故意造成财产损失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 (5)投保人、受益人故意造成被投保人的死亡、伤残或者疾病,骗取保险金。 二、什么情况需要保险公司现场勘察 汽车出险,保险公司免现场查勘是汽车发生交通事故后,保险公司不会派人倒现场勘查,根据交警的定责和事故现场的照片直接安排赔付。闪赔和快易赔都是保险公司退出的一种赔付方式,即按照保险合同及时赔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一条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及时通知,致使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难以确定的,保险人对无法确定的部分,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保险人通过其他途径已经及时知道或者应当及时知道保险事故发生的除外。 第二十二条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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