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未到期辞退赔偿怎么办,有没有相关的法律规定 |
释义 | 劳动者被无故辞退且未获得经济补偿金,应支付二倍赔偿金;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可获得法定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龄补偿;单位若为过错方,则无需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规定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第47条规定支付二倍经济补偿金。 法律分析 1、如果是无故辞退,也没有支付任何经济补偿金的,则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赔偿金; 2、若劳动者符合《劳动合同法》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则可以按照法定的赔偿标准,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龄补偿。 3、如果劳动者为过错方的,单位不用予以赔偿。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拓展延伸 劳动合同终止前提下的赔偿问题及法律规定 在劳动合同终止前提下,辞退赔偿问题涉及到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根据劳动法,雇主在未到期辞退员工时需要支付相应的赔偿。具体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可能因国家、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一般情况下,赔偿金额可能包括未到期合同期限的工资、未使用的年休假、可能的经济损失等。此外,一些国家和地区还规定了特定的赔偿标准和程序。因此,当面临劳动合同终止前的辞退赔偿问题时,雇主和员工应当仔细研究当地的劳动法规定,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咨询专业律师或就业法律顾问也是明智的选择,以获取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 结语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对于无故辞退且未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况,应向劳动者支付二倍的赔偿金。而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劳动者,可以按照法定的赔偿标准获得相应的经济补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工龄补偿。对于劳动者为过错方的情况,单位无需进行赔偿。在面临劳动合同终止前的辞退赔偿问题时,雇主和员工应仔细研究当地的劳动法规定,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咨询专业律师或就业法律顾问也是明智的选择,以获得准确的法律意见和指导。【温馨提示】遇到相似问题不要慌,点击咨询快速找到专业、合适的律师,1对1深度沟通法律需求,3~15分钟获得解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一条 【经济性裁员】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一)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二)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四)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下列人员: (一)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二)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三)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用人单位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裁减人员,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条 【无过失性辞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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