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土地确权变更如何办理 |
释义 | 土地确权变更流程如下: 1、首先填写申请书,并拿上相关的土地使用证书,此外还有其他的相关材料,然后到乡镇的土地管理部门进行申请; 2、符合相关的法律流程情况,经过县级有关部门审批后就可以进行办理; 3、办理之后村民可领取到全新的土地使用经营证,同时户主的名字将会变成为新的申请人,同时也有变更标签。另外,如果涉及到分户的,则需要: (1)分户双方到当地派出所办理分家手续; (2)在自愿的基础上,分户双方签订承包地分户协议,协议中要明确清楚各自的地块位置、面积; (3)上报给发包方,同意后进行分户登记发证(原承包户主名在在新证上备注)。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办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申请应提交以下材料: 1、变更的书面请求; 2、已变更的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其它证明材料; 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原件。 综上所述,土地确权变更可以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农村经营管理部门,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变更登记。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登记事项记载于登记簿前进行公告,但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 (一)政府组织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登记; (二)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等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 (三)依职权更正登记; (四)依职权注销登记;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告应当在不动产登记机构门户网站以及不动产所在地等指定场所进行,公告期不少于15个工作日。公告所需时间不计算在登记办理期限内。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应当及时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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