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参与经营的法人承担责任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一、不参与经营的法人承担责任吗? 公司法人未参与经营的也需要承担责任。首先公司法人不是自然人是不需要参与公司经营的,但法人仍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承担责任。其次,如果公司法定代表人没有参与经营而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则产等行为发生的也会承担责任。 二、公司法人承担的责任包括哪些 刑事责任 法定代表人需要承担的责任主要源于“单位犯罪”。在刑事法律用语中,对“公司”、“企业”,统一表述为“单位”,单位犯罪的,单位要承担罚金责任,许多情况下还要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责任,这里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经常与“法定代表人”是重合的。 以下是几类常见的单位犯罪 (一)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40条至第148条) 包括生产、销售假药、劣药、食品、农药、化妆品等。在这类单位犯罪中,将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刑罚最重至死刑。由于近年来有毒有害食品泛滥,食品犯罪是目前打击的重点。 (二)走私类犯罪(集中规定在刑法第151条至第153条) 这类犯罪包括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走私文物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淫秽物品罪、走私废物罪等。最长刑期可达10年以上有期徒刑。实践中,法定代表人涉及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的案例比较常见。 (三)商业贿赂类犯罪 包括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163条)、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164条)等罪名。一般来说,收受财物的金额只要达到5000元,即可达到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数额标准。打个比方,收受一个苹果手机就够了;而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的数额标准目前是1万元,在这个物价高企的时代,可能几张购物卡、加油卡就已经触碰到了刑法的高压线。 (四)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集资诈骗罪 实践中,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发生几率较高,特别是在沿海经济较发达地区。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共同侵权】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民法典》规定:企业法人有公司法人没有参与经营是需要承担责任的,下列情形之一的,除企业承担责任外,对法定代表人可以给予行政处分、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超出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从事非法经营的。 (二)向登记机关、税务机关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三)抽逃资金、隐匿财产逃避债务的。 (四)解散、被撤销、被宣告破产后,擅自处理则产的。 (五)变更、终止时不及时申请办理登记公告,使利害关系人遭受重大损失的。 (六)从事法律禁止的其他活动,损害国家利益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的。此外,在企业的偷税漏税、走私、消防、安全生产等等方面,法律要求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违法、犯罪行为负责、有关机关可以追究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