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生育津贴申领时需携带审核资料:①住院医疗费收据;②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③《第一个子女生育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二胎《准生证》原件及复印件;④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终止妊娠无此项);⑤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⑥医保卡(异地证或异地备案表);⑦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提供原件及复印件;⑧单位出具的参保职工请假条;⑨参保职工在享受生育津贴死亡的提供死亡证明。用人单位专管员于每月1-10日持下列有效资料,到经办机构办理报销手续。非定点医疗机构就诊报销时携带的资料:1、报销门诊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诊断证明书(盖专用章)、门诊票据、费用明细,有关检查报告单;2、报销住院生育医疗费用需携带资料:住院医疗费票据、费用明细汇总单(盖医院章)、诊断证明(盖专用章)、病历首页、手术记录、接生记录复印件。报销生育津贴需要哪些材料这个问题为您解答完毕哦、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