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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坏账对公司的影响是什么?
释义
    坏账对公司的影响是将会给企业带来经济损失,确认坏账损失需要满足三个条件:
    1、债务人死亡,以其遗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2、债务人破产,以其破产财产清偿后仍然无法收回的账款;
    3、债务人较长时期内未履行其偿债义务,并有足够的证据表明无法收回或收回可能性极小的账款;
    4、上述三个条件中的每一个条件都是充分条件,其中第3个条件是需要会计人员作出职业判断的。
    一、什么公司可以申请破产保护
    我国的《企业破产法》第三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本法规定宣告破产。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企业,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企业所在地法院提交破产申请。另外,如果企业具备了企业破产条件,其要进入破产程序还必须由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并宣告其破产,这样企业才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一)企业因严重亏损,扭亏无望,资不抵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可提出破产申请。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不予宣告破产:政府有关部门、有关金融机构、企业、团体、个人给予债务人资助或帮助债务人清偿债务的;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能清偿债务的。
    准予宣告破产的情形:
    (一)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
    债务人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但并非就失去信用,失去清偿债务的能力,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应当是不能以财产、信用或其他能力等任何方法清偿债务。
    (二)债务人不能清偿的债务必须是已到清偿期限的。
    破产以债务人不能清偿为前提,不能清偿以债务到期为条件。
    (三)债务人所欠债务必须是能够以金钱评价的债务。
    破产程序中,如果债不能以金钱去评价,不能转化为给付财产(货币)的形式,最终不能强制执行,破产也就无实际意义了。不能以金钱评价的债务,不得作为破产之债。
    (四)债务人所欠债务应是在一定时期内无法清偿的债务。
    在认定债务人能否清偿债务,是否应当宣告其破产,应根据以上各条件予以综合评判。
    二、应收账款转让融资
    应收账款作为企业特有的一种债权,可以进行转让。在转移权利的同时又转移了风险,还可以通过转让来融通企业经营需要的资金。企业时宜地转让应收账款,既避免了风险又融通了资金,可以化被动受制为主动出击。其应收账款转让融资有两种方式,即应收账款为抵押借款和应收账款转让,其好处主要表现在:
    1、转让应收账款,可以迅速筹措到短期资金,以弥补临时性的短缺,且这种融资无需增加企业负债,而通过转让加速资金的周转带来的收益又可弥补支付的融资费用,其实际成本往往低于银行存款。
    2、由于应收账款的及时变现,清除了坏账的隐患,减少了信用调查及应收账款的开支。
    3、通过转让应收账款可以利用机构及保收商的优势去收回账款,使应收账款的变现工作做得比公司职员更及时,更有效。
    然而,利用应收账款融资也存在一些不利因素,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1、收账款融资往往会减少企业即得收入,而且如果企业信贷、信誉很低,代理机构成保收商可能索取较高的利率。
    2、代理机构成保收商通常都要对企业提出一些额外的要求,如企业应对客户拖欠应收账款负责,应收账款无法收回时,企业应承担相应的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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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4 21:5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