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父母婚后应当足额出资,房屋以子女名义登记。这被认为是父母送给子女一方的礼物,也就是说,房子属于子女,不是夫妻双方共有的。父母缴纳部分出资,剩余住房公积金由夫妻双方共同缴纳。那么,出资的父母就不能取得房屋的所有权,也不能决定将房屋交给子女,并以自己子女的名义登记房屋。当父母缴纳部分出资时,他们只能决定在何处缴纳出资。鉴于该房屋产权登记在投资者本人子女名下,将父母的出资部分认定为仅对子女的出资,更为合理合法。一方父母出资,房屋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一、婚后父母出资购房 6、婚后由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 按照民法典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7、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另一方名下。 除非有父母出资时的书面约定或声明,证明此出资是赠与自己子女一方的,否则一般会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8、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 这种情况比较常见民法典规定,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9、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产权登记在双方名下。 若无其他相反约定,法律会认为房产是双方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与。此种情形下,房屋共同共有。 10、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的。 二、婚后的房子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吗 婚后的房子是不是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应当根据不同的情况来判断: 1、在夫妻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买的房子属夫妻共有,离婚时,有一方想拥有房屋所用权的,评估单位进行评估,然后对另一方进行分配;如果双方都想拥有房屋所有权的,双方进行竞价;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房子的,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然后进行分配。 不属于共同财产的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