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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孙子孙女是否有赡养义务
释义
    孙子孙女正常情况下没有赡养爷爷奶奶的义务。法律规定,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如果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或者其子女尚在人世但已丧失赡养扶助能力的,那么孙子孙女就应当承担赡养老人的义务。
    一、儿媳妇需要赡养公婆吗
    根据法律规定,儿媳对公婆是没有法定赡养义务的,但是需要协助配偶履行赡养义务。法定有赡养义务的主体:有抚养能力的成年子女;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二、遗嘱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规定是什么
    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处理前继承人死亡的,可以适用转继承规定,就是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来继承被继承人的财产,并参与分割。
    第一顺序继承人
    1、配偶。合法的婚姻关系中配偶双方互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2、父母。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3、子女。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4、进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丧偶儿媳或者丧偶女婿。不关有没有再婚,只要尽了主要的赡养义务,都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5、名为养孙子女的养子女。
    6、代位继承人。代替自己的父母参加继承,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7、胎儿。胎儿的父亲死亡的,应给胎儿保留应继承的份额,如果出生的时候是个死体,该保留份额则由父亲的继承人继承。
    第二继承人
    1、兄弟姐妹。
    2、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但是孙子孙女的父母先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死亡的,孙子孙女不能作为第二顺序继承人。只能以代为继承人的身份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三、关于子女赡养父母有关规定有什么内容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有义务赡养父母。这种义务,不随父母婚姻关系的改变而终止。如果子女拒绝,或者怠于赡养父母,父母可以起诉,请求支付赡养费,并且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另外,有能力负担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也有赡养的义务。
    赡养父母是子女的法定义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十六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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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5:34: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