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孙子孙女是否具有赡养义务呢? |
释义 | 1、有赡养义务。但孙子女、外孙子女对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义务是有前提的,即: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换言之,子女在世且有抚养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不承担抚养义务。此外,孙子女、外孙子女还必须具有赡养能力。 2、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祖孙之间的抚养赡养义务】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孙子孙女有没有义务赡养爷爷奶奶?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爷爷奶奶对孙子孙女到底有没有赡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孙子是否有赡养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孙子女是否有义务赡养祖父母,孙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 有赡养义务孙子女履行赡养义务的条件:(一)孙子女、外孙子女需要有必要的负担能力;所谓负担能力是指作为赡养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有供养祖父母、外祖父母的经济能力。(二)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没有赡养能力。被赡养人的子女是法律上的第一顺序的赡养义务人,只有在他们无力扶养父母或者已经死亡时,其赡养父母的义务才转移给他们的子女。至于祖父母、外祖父母是否抚养过孙子女、外孙子女,不影响这一条件的成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第二款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兄弟姐妹是否具有赡养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没有赡养义务。赡养一般是指子女对父母进行赡养。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该内容由 覃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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