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奶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不赡养的,是违法的。根据法律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爷爷奶奶对孙女是否享有探望权 1、探视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权利。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因此,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由父母本人实施, 2、其他人不享有此项权利,也不能代替行使。也就是说,爷爷奶奶要行使对孙子女的探望权,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如果爷爷奶奶要探望孙子女,只能通过孩子的父亲行使探望权的时候陪同探望。需要特别说明的是,现实生活中,如果离婚后的一方行使探望权受到阻碍的时候,是可以过诉讼来解决的, 3、一般都会得到支持。但判决生效后,如果承担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话,法院是很难直接强制执行的,只能通过对义务人罚款拘留等间接的方式,来迫使他履行协助探望的义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