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孙子孙女有赡养奶奶的义务吗? |
释义 | 孙子孙女在通常情况下是没有赡养奶奶的义务的。但如果奶奶的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具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孙女一般具有相应的赡养义务。一般奶奶的子女具有赡养能力的,孙子孙女在此时不具有赡养义务。 一、儿子死后孙子养老人吗 儿子死后,有负担能力的孙子要养老人。法律规定一般情况下,对有固定收入或其他经济来源,生活上完全可以自理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其孙子女、外孙子女可以免除赡养义务。但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的子女死亡的或是子女无力赡养自己父母的,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就应当对老人尽到赡养的义务。 二、儿媳拒绝赡养公婆违法吗 根据我国宪法、民法典等相关法律的规定,对老人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老人的子女。另外,如果老人的子女已经死亡或其子女无力赡养的,负有赡养义务的是其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由此可知,负有赡养义务的人是老人的子女或孙子女、外孙子女;儿媳只是有辅助儿子进行赡养的义务,但拒绝赡养的并不违法。 《民法典》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虽然儿媳对公婆没有赡养的义务,但法律还是鼓励儿媳赡养公婆的。 三、近亲结婚的范围有哪些 近亲结婚的范围有: 1、父母与子女、爷爷奶奶与孙子孙女、奶奶、爷爷与孙子孙女、孙子孙女之间,当然不能结婚。 2、自己的叔叔、叔叔、叔叔、阿姨、阿姨不能结婚。 3、自己的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不能结婚。 4、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也就是说,同一父母的孩子不能结婚。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四条 有负担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孙子女、外孙子女,有抚养的义务。 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或者子女无力赡养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的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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