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方有病,另一方提出离婚,法律上不禁止,可以离婚;但考虑到实际情况,如果能双方协议离婚是最好的安排,如果生病一方坚决不同意的,通过诉讼离婚,确实比较麻烦。毕竟法律规定,夫妻之间有离婚的自由,也有互相扶助的义务。而判断是否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双方感情确已破裂。一方生病并不是判断感情是否破裂的法定理由之一。在司法实践中,第一次诉讼离婚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坚决不同意离婚的,法庭一般不会准予离婚;如果在判决生效6个月后,原告又坚持,坚决要求离婚的,法庭一般就准予离婚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