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蓝牌自卸车新政策规定拉18吨以下不超重。具体规定如下:按照最新的货车车型分类标准,蓝牌货车必须符合总质量少于4.5吨的标准。虽然在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认定标准中蓝牌货车属于二轴车厢,限值为18吨,但是要留意后面备注,其中写着二轴货车车货总重还应当不超过行驶证标明的总质量。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过4.5米、总宽度超过3.75米或者总长度超过28米的,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车货总质量超过超载计算方式的第四项至第八项规定的限定标准,但未超过1000千克的,予以警告,超过1000千克的,每超1000千克罚款500元,最高不得超过30000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