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的不同,给予不同时长的离职通知期。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法律分析 1、实际工作年限为十年以下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拓展延伸 癌症患者在劳动法中的权益保障 癌症患者在劳动法中的权益保障是一个重要的议题。根据劳动法的规定,雇主有责任保障癌症患者的合法权益。首先,癌症患者享有合法的病假和休假权利,以便接受必要的治疗和康复。其次,雇主应提供必要的工作调整,如灵活的工作时间安排或适当的工作场所调整,以满足患者的特殊需求。此外,癌症患者还享有禁止歧视和解雇的权益,雇主不得因患病而对其进行不公平的对待。劳动法的目的是确保癌症患者在工作环境中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从而保障他们的权益和尊严。 结语 在劳动法中,保障癌症患者的权益是至关重要的。根据规定,雇主应确保癌症患者享有合法的病假和休假权利,提供必要的工作调整,并禁止歧视和解雇患者。劳动法的目标是确保患者在工作环境中受到公正和平等的对待,维护他们的权益和尊严。 法律依据 《关于贯彻〈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的通知》第二条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根据目前的实际情况,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等)的职工,在二十四个月内尚不能痊愈的,经企业和劳动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医疗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