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人民警察警春侍衔共设五等十三级: 1、总警监、副总警监2、警监(一级、二级、三级)3、警督(一级、二级、三级)4、警司(一级、二级、三级)5、警员(一级、二级)。 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的警衔,在警衔前冠以“专业技术”。 (2)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人民警察的警衔分为5等13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 第搭告二十条 人民警察必须做到秉公执法,办事公道。 第四十六 条公民或者组织对人民警察的违法、违纪行为,有权向人民警察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行政督察机关检举、控告。受理检举、控告的机关应当及时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告知检举人、扒枝吵控告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