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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一般的正式房屋买卖合同有那些内容
释义
    正式的房屋买卖合同一般包括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一、购房合同未到期, 银行放款后有给公款吗
    购房合同不是银行放款后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应留存。合同应写明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违约责任等。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要写的内容是什么?
    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要写的内容包括买卖双方和商品房的基本信息;办理产权登记的有关事宜;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交付使用条件和日期;质量标准承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责任;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解决争议的方法;违约责任等。
    三、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明确以下内容
    1、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2、商品房基本状况;
    3、商品房的销售方式;
    4、商品房价款的确定方式及总价款、付款方式、付款时间;
    5、交付使用条件及日期;
    6、装饰、设备标准承诺;
    7、供水、供电、供热、燃气、通讯、道路、绿化等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交付承诺和有关权益、责任;
    8、公共配套建筑的产权归属;
    9、面积差异的处理方式;
    10、办理产权登记有关事宜;
    11、解决争议的方法;
    12、违约责任;
    13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
    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
    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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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14 3:02: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