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如果离婚要走法律程序该怎么办 |
释义 | 如果离婚要走法律程序需要的材料如下: 1、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起诉状。起诉状应当写明原被告比较具体的信息、原告的诉讼请求、诉讼理由、事实依据和相关证据等; 2、原告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 3、与对方当事人已经领取的结婚证件; 4、对方的户籍证明或居住证明; 5、有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子女的出生证明、户口簿; 6、如果是第二次起诉离婚,原告还要从法院开具判决生效单;婚姻基础状况的证明材料。 但是人需要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提交起诉书、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感情破裂的证据等材料;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先调解,调解无效的,然后才会开庭审理;审理和判决,调解无效的,法院作出涉及到离婚与否以及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的判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