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事假范围包括哪些情形? |
释义 | 事假范围及单位批准事假的规定:事假包括员工私人事务,无薪假期;单位可根据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自主决定是否批准事假。事假工资计算:可按当月计薪日或全年平均计薪日计算日工资。工资分配应按劳分配原则,工资水平由单位自主确定。 法律分析 一、事假范围包括哪些情形? 事假就是当劳动者有私人事情需要缺勤请假,又不属于病假、婚假、产假、护产假、丧假、探亲假等情形的,又不能请带薪年休假、公休假、调休假的,就请事假。所谓事假,即员工因为自己的事向单位请的休假。由于事假并非公事,而且也不是国家规定的带福利性质的假期,所以事假通常是无薪的。 二、单位可以不批准事假么? 由于我国的法律目前没有关于事假的强制性规定,事假的相关事项属于企业内部管理和企业与员工之间意思自治的范围。所以,员工能不能请事假、能请多少天的事假,关键要看企业内部合法公示的规章制度和员工的劳动合同是否有关于“事假”的规定。 如果企业的规制制度中有完善的事假审批流程、请事假的条件、请事假的天数,并且在于员工的劳动合同中也载明了员工享有请若干天事假的权利,那么企业应当严格遵守这些制度和合同约定,对员工的事假申请进行批准。 但是,事假本质上是一种保障性休假,为的是让员工处理一些紧急私人事务。员工不能把事假,当成一种福利,也不能滥用事假制度。 三、事假工资怎么计算? 1、按照事假当月计薪日计算日工资。即将当月工资除以当月计薪日,得出日工资金额。这样做的缺点是,每月的计薪日不一致,当工作日少的月份请事假扣除的工资会比工作日多的月份多,而在工作日多的月份请事假就相对划算; 2、按照全年月平均计薪日计算日工资。全年一共52周,有104天休息不计薪,拿365天减去休息的天数,得出261个计薪日,分到12个月,就是21.75天(注意,全年有11个国定假日不工作,却计薪。因此月平均工作日是20.83天)。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 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七条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结语 根据劳动法规定,事假是指员工因私人事务缺勤请假,不属于其他特定假期的情况。事假通常是无薪的,但具体请假天数和批准与否需要根据企业内部制度和劳动合同规定。事假工资计算可按照当月计薪日或全年月平均计薪日进行,但工资分配应遵循按劳分配原则。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自主确定工资分配方式和水平。请员工合理使用事假制度,不滥用权益,确保员工私人事务的处理同时不影响工作效率。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六条 返还不当得利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从当事人一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当得利事实及对方当事人之日起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规定的“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一)当事人一方直接向对方当事人送交主张权利文书,对方当事人在文书上签名、盖章、按指印或者虽未签名、盖章、按指印但能够以其他方式证明该文书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二)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者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 (三)当事人一方为金融机构,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从对方当事人账户中扣收欠款本息的; (四)当事人一方下落不明,对方当事人在国家级或者下落不明的当事人一方住所地的省级有影响的媒体上刊登具有主张权利内容的公告的,但法律和司法解释另有特别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对方当事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签收人可以是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负责收发信件的部门或者被授权主体;对方当事人为自然人的,签收人可以是自然人本人、同住的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亲属或者被授权主体。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修正): 第十三条 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从其报案或者控告之日起中断。 上述机关决定不立案、撤销案件、不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不立案、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之日起重新计算;刑事案件进入审理阶段,诉讼时效期间从刑事裁判文书生效之日起重新计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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