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自然人与单位借款利息约定不明应该怎么处理? |
释义 |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外,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确定利息。 一、民间借贷的利息多少合法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或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民间借贷利息低于年利息百分之二十四,或超过百分之二十四低于百分之三十六的利息合法。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借贷双方约定的利息低于百分之二十四的年利率或高于百分之二十四低于百分之三十六的,如果出借人要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来支付利息的,那么,人民法院应该支持。 二、高利贷如何去认定 高利贷是指索取特别高额利息的贷款,利率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的属于高利贷。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三、高利贷新规是什么 我国禁止高利贷。民间借贷合同构成高利贷的无效,无法律效力。民间借贷合同的利息由双方约定。只要双方约定的利率不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就是合法的;超出的属于高利贷。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二十六条 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载明的借款金额,一般认定为本金。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将实际出借的金额认定为本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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