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具无犯罪记录的证明,需要带着以下材料到当地派出所:1.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2.报片民警,签字盖章;3.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4.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一般应包括行政违法记录和刑事犯罪记录,其中行政违法犯罪记录包括被处以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违法记录,刑事犯罪记录则指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等刑事犯罪记录。而警告、罚款等轻微违法记录,依照规定目前尚不作为开具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种类】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种类】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