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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故意犯罪的个数应如何计算?
释义
    故意犯罪行为数量的确定可以分为四种情况来判断。第一种情况是,行为者在两个直接故意犯罪的统治下,只实施一个外部动作,视为两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是否会产生危害结果,不会影响行为的数量。因为如果没有造成危害结果,应该认定为两种犯罪未遂行为。只有一个危害结果,就必须认定为犯罪未遂行为和犯罪既遂行为。造成两项危害结果,应认定为两项犯罪。例如,行为者根据种罪的直接故意和种罪的直接故意实施了动作,种罪和动作的结合构成了危害行为,种罪和动作的结合构成了另一种危害行为。第二种情况:行为者在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支配下,只实施一个外部动作,引起两个危害结果,或者只引起间接故意放任的危害结果,应视为两个行为。在这种情况下,不管是否发生,都不会影响行为的个数。因为如果没有直接追求危害结果的话,就是犯罪未遂行为和犯罪既遂行为。如果发生了直接故意追求危害结果的话,两个犯罪就会成功。例如,行为者根据罪的直接故意和罪的间接故意实施了动作,罪和动作的结合构成了危害行为(这种危害行为既遂也未遂),罪和动作的结合构成了另一种危害行为。第三种情况:行为者在直接故意犯罪和间接故意犯罪支配下,只实施外部动作,直接引起故意追求的危害结果,或者没有引起危害结果,必须视为行为。例如,行为者根据种罪的直接故意和种罪的间接故意实施动作,只发生种罪追求的危害结果,或者没有发生危害结果。只有种罪过和动作结合构成危害行为(这种危害行为既遂也未遂)。第四种情况:行为者在直接犯罪控制下实施多项外部动作,引起行为者想要的危害结果的发生,或者不引起危害结果的发生,。在这种情况下,行为者实施了很多外部动作,但是根据一个直接的故意,发生危害结果的话,就是犯罪的既遂行为。如果不产生危害结果,就是犯罪未遂行为。如:行为人基于A种罪过的直接故意,实施了C,D两个动作,那么只能是A种罪过和C,D动作结合构成了一种危害行为(此危害行为可以是既遂,也可以是未遂)。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四条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故意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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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31 18:1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