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目前为止颁布的所有通知中,只是指出不允许公办学校招收复读生,而不是不允许学生复读。同时复读考生必须回到所在的户籍地进行报考。广东省户籍的往届生一律都要回户籍所在地报考,比如说一名东莞的高考生想去广州复读,那么他第二年高考时就必须要回到东莞来考,不能在广州考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第十一条 国家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需要,推进教育改革,推动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衔接融通,完善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健全终身教育体系,提高教育现代化水平。国家采取措施促进教育公平,推动教育均衡发展。国家支持、鼓励和组织教育科学研究,推广教育科学研究成果,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