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不解押过户如何实现 |
释义 | 抵押人可转让抵押财产,但需通知抵押权人。如抵押权人证明转让可损害抵押权,可请求抵押人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价款。超额部分归抵押人,不足由债务人清偿。不解押依然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时,应及时通知抵押权人。如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的转让可能损害其抵押权,则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 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该内容由 左少林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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