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确认是否有回执。你提交相应的材料,仲裁机构会将回执行给你,计算期限也是从收到回条开始计算。2、耐心等待。没有消息并不代表仲裁机构没有做事。正常情况下,仲裁人员收到你的申请之后,回将材料按照程序送达给对方当事人,并要求对方当事人进行举证,再进行确定开庭的时间。如果证据已经收到、排期时间也已经确定的情况下,就回给你发传票,这时你就收到消息了。这里光送达和给对方的举证期限就会加起来要20天的样子。在20天后通知你有消息是正常的,再晚点也有可能,毕竟不只你一个人的案件。3、电话询问。当然,你不放心的话,根据回执打电话给工作人员询问进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一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管辖本区域内发生的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由劳动合同履行地或者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双方当事人分别向劳动合同履行地和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由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 第二十七条 第一款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