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派出所不给增加曾用名怎么办 |
释义 | 可提出行政复议的 一、只要手续齐全,理由充分合理,随时可以申请添加曾用名,派出所没有权力不受理的申请 二、派出所不受理合理申请,只是行政违规,不用到法院起诉,可以向派出所所长或者上级公安局领导投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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